小学音乐课中开展京剧的教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2011年修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在3-6年级学段的演唱,要进行“背唱中国民歌”和“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的教学。在小学音乐课中我们要走近京剧,通过言传、身教、讲故事、看电影、戏歌等形式进行学一学、唱一唱、做一做,搭建国粹展示台、校园转播机、文化追溯频达到让学生爱上京剧、传承京剧、扬我国粹。
作者 赵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下一代》 2018年8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