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我国法学教育目标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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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教育的目标问题是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法学教育没有正确的目标定位,就不能培养出真正适应法治国家需要的法律人才.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体系应当是一个多层次、一体化的体系.法学教育培养出的法律人才必须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并因法律人才层次的不同,在教育的内容和宗旨上有所区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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