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派出所性质不断深化社区警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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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这一法定性质明确了派出所是县市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在所辖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它依照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职权,代表县市公安局负责对所驻地区的社会治安进行管理.因此,派出所工作的改革,应始终围绕派出所的法定性质进行,不断深化社区警务改革.
作者 陈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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