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超标收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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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12月1日,济南市济王路114号消费者邵某到省城某门诊部看病.由于费用太高她不想做治疗检查,可大夫说,这个价格是国家规定,不是门疹部自己定的,治疗检查不做不行.因为已经来到门诊部了,不得已按大夫的要求就做了检查.但往交费时.门诊部一次检查多收了600多元,共做了4次多收了2500多元.后来.她知道每次治疗检查只需要150元,
作者 王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 2002年9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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