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信法律环境的新变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1998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信息产业部全部分离了企业管理职能,将所属企业人、财、物的管理职能,分别下放给企业或移交相关部门,彻底实现了政企分开,从而真正行使了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方案,2001年上半年组建了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以中央为主的依法行政的电信管制体系基本形成。经过3年多的努力,我国电信监管和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电信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电信监管开始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无线通信》 2002年7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