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审计局实行审计“双向”责任追究制度效果好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是审计错案追究制度。对审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主观故意或行为过失等原因错审、漏审应审计项目,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包庇违法违规人员,泄露审计秘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取消执法资格、调离审计岗位或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审计》 2000年2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