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制定方案解决幼儿教师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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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2012年起,东莞市财政每年拿出1亿元对全市幼儿园进行连续3年的普惠性补贴,以改善幼儿园教师待遇。幼儿园满足4项规定条件,就可以得到每年每生400元的财政补贴,市一级以上的幼儿园每年每生补贴550元。所得补贴主要用于基建、设施、教师工资、师资培训等方面,其中改善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是重中之重。4项规定条件是:①在东莞市经批准开办幼儿园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当
作者 李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