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亟须跟上虚假广告“变异”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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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虚假广告治理问题最核心的目标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而消费者权益的切实保护又绝离不开完善周密、合理可行的法律法规,离不开守法、守信、守德的商业氛围。以消费者保护为主线本体,完善行业协会职能,加强广告科技监管。未来,互联网虚假广告的可持续治理必须在保持法律的生命力和适应性的前提下,发挥商事主体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执法机构监督管理多手段综合作用,方能构建消费者友好型的市场经济体制。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6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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