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官员不作为受刑案例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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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代官员不作为被判刑,古代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各类官员,首先也会问责:司徒是主管教化民众和行政事务的官员。《尚书·大传》载,“百姓不亲,五品不训,则责司徒”;《韩诗外传》载,“群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人怨其上,则责之司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务员文萃》 2019年2期
关键词 不作为 官员 秦代
出版日期 201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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