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11·11”火灾给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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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1997年11月11日凌晨3时55分,位于“博士之乡”的东阳商城发生一起特大火灾。由于报警迟缓,虽经当地消防官兵迅速、正确、成功的扑救,保住了毗邻火场的纺织品和副食品市场内3000多万元的物资,大火还是烧毁了7号区全部服装小百货摊位及二楼仓库,378个摊位、46间仓库,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流光匆匆,灰飞烟灭,如今的东阳商城正在当地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消防》 1998年3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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