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扩大商业领域利用外资试点——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邦柱答《经济日报》记者程远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近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邦柱就此事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采访。问:此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试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答:从1992年起,国家就开始了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试点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总结前阶段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内商业改革、发展状况,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扩大了试点:试点地区由原来的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6个城市和5个经济特区,扩大到所有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允许每个试点城市办1至2家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沈阳、郑州、武汉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9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