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三表一册” 强化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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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扣代缴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具体操作上,多数代扣代缴单位只在每月或每年度发放工资时实行代扣代缴,对其他非定期性支付的个人收入,如临时性的奖励、补贴;突击性的加班工资;节日礼品或礼金;以及红包、跨年度发放的奖金等,则缺乏明细资料,一般来说都没有扣缴。税法规定的“专项记载备查”究竟该如何实施?支付个人收入该如何反映?现行的扣缴制度都没作具体、统一的规定,造成可操作性较差,随意性较大,很难发挥代扣代缴应有的源泉控制效能。为此,笔者建议设置“三表一册”,以强化代扣代缴制度。具体做法是,由税务机关统一制剧名录式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树序式支付个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财税》 1997年2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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