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视角下的福建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途径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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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引起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河长管理体制改革充满了期待。福建省于2017年2月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省、市、县、乡四级设置河长办公室,走在全国前列。小流域作为一个基本的自然地理单元,对河流水系生态环境建设具有"源头一公里"的重要意义,小流域清,则江河清。本文以小流域为单元,探讨适应河长制管理体制的福建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途径与对策,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亚热带水土保持》 2018年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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