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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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各市工商局、农委、公安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持久有效地开展,根据省工商局、农委、公安厅、卫生厅、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药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先进个人的通知》〈皖工商明电[2003]12号〉精神,经八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授予陈杰毅等941名同志为全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先进个人称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科技》 2003年8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