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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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新修订版《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同时明确将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将按要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等。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人》 2018年7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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