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权利——中国教育法学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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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1981—1995年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总体评价中国大陆教育法学的研究同步于改革开放后的国家教育法制建设。自1981年至1995年,中国大陆的教育法学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1—1985年,是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萌芽时期,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国外教育立法研究成果的译介与评述以及对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解释性研究。第二阶段,1986—1990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02年1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