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水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模范纳税促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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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尤溪水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997—1998年度守法经营,牢固树立依法纳税光荣的思想,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两年来共缴纳税费2485万元。为三明下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继1996年度被三明市国家税务局评为“十佳纳税明星”之后,最近又被三明市人民政府评为“1997—1998年度模范纳税户”。龙溪水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模范纳税促经济发展@吴文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税务》 1999年6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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