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弼对老子自然观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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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弼注《老子》,提出“崇本举末”“以无为本”,构筑起形而上学的玄学本体论,为赋予“自然”全新意义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无为自然”是王弼提出的新自然观,在他那里,“自然”既体现为顺物之性,又是循事物之客观规律,这是“自然”意义在魏晋时期的新发展,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