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严重事故工况下放射性废液滞留包容原则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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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岛核事故后,严重事故废液的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本文基于放射性废液的可控制性,研究确定了事故废液在核电厂内滞留和包容,不向环境排放的原则,并提出了AP1000以及国产自主化三代堆严重事故工况下放射性废液源项以及事故废液滞留和包容的措施,确保严重事故工况下环境安全特别是周边水资源安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核安全》 2015年4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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