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告知职业危害,职工可否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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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友》编辑部:半个月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正式上班后,我才发现自己的岗位必须接触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但公司却从未告知我们。由于我的换岗请求被公司否定,我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应聘的差旅费用、误工工资等,但公司拒绝了我的请求。请问:我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工友》 2015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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