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女性暴力犯罪——江西女性暴力犯罪原因调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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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感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自有人类社会开始,便有了人类的情感,并成为社会关系中的催化剂和人们行为表现的力量源泉。积极的情感可以表现出锦上添花,消极的情感则可以表现为雪上加霜,甚至外化为非法行为。由于女性人体结构、生理特点、社会化过程的不同,女性暴力犯罪与情感的关系十分密切。当情感和理智发生矛盾是,不能冷静思考,理智不能控制情感,使行为完全受情感的左右而铸成罪错。从江西女性暴力犯罪来看,有的是因为仇恨、愤怒、嫉妒;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有的是因为母爱、妻爱情感的扭曲:有的是因为邻里感情纠纷。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女性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对此,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以从感情入手,良化女性情感,达到预防和减少女性暴力犯罪的目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社会心理科学》 1997年3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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