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惠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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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益性文化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美术馆、体育馆、文化馆(站)等基础公共设施、场地和设备等。公共文化设施是城市文化的“硬件”部分,它为营造城市的文化氛围,陶冶市民的道德情操,提高市民的文化素养,增强城市凝聚力和自豪感,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为充分发挥城市的文化辐射和传播功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力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不仅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国民文化素质,进而提高文化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5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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