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犯罪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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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法两国的犯罪侦查制度各有特点。中国侦查机关的单一系统有利于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侦查效率高;法国侦查机关的两个系统侦查权限不明,侦查效率低。中国实行专门化侦查与一般化侦查相结合的侦查模式可以节省警力;法国实行的专门化侦查模式有利于提高破案率。中国实行的一步式侦查有利于增强侦查人员的责任心;法国实行的二步式侦查有利于在人员的使用上扬长避短。对于侦查人员的讯问,在中国,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在法国,犯罪嫌疑人享有不供述的权利。对于拒绝作证的人,中国不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处罚;法国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处罚。比较两国犯罪侦查制度的异同,评价两者的优点、缺点,吸收、借鉴对方的有益经验,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1999年4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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