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股权激励需常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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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有个收益不能超过激励对象薪酬总额40%的规定,这个比例不低,符合社会主义职业经理人的特点。之所以有的国企高管觉得股权激励力度不够,重要的原因是股权激励没有常规化授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董事会》 2014年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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