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双指数法评价地下水质量的探讨——以贵阳市原行政单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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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双指数法属综合指数评价法之一,强调参评因子的权重对地下水水质综合评价指数的贡献度,并计算参评因子质量分指数的方差,形成对综合质量指数的补充。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各类地下水水质标准为基础,按计算的地下水水质综合质量指数和方差划分地下水污染等级,客观地反映出地下水质量状况,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应用在贵阳市市原行政单元内的地下水质量评价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地质学报》 2014年3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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