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 找准国税工作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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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税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国税干部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成为"三个代表"的重要实践者,要坚定地把"三个代表"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实践中去,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一、充分发挥税收基础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当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一要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九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84.99亿元,年平均增收1.9
作者 鲁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政报》 2002年26期
关键词
出版日期 200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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