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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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2年22期
出版日期 200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