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一级税务机关的职能和派出机构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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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有的省税务局片面强调税收征、管、查机构的“三分离”和“外分离”,即在省、市、县税务局之外,又新建立计划征收局和纳税评估局,同时,又在各城区建立若干个管理局,有的市另外还建立一些派出机构如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等。这种机构设置很不规范,缺乏法律依据。在一个市、区、县,税务局机构林立,相互之间职能和职责不清,业务范围交叉,引起了税务系统内部的扯皮和征纳双方关系方面的许多误会和不必要的麻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研究资料》 2001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1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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