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自由表达”的解读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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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第三条“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部分,第一段补充“鼓励学生自主阅读、自由表达”以进一步体现“自主”学习的一些具体做法。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3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