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荐人监管:香港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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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亚农业、洪良国际等上市公司丑闻事件发生后,香港证监会致力于强化保荐人监管,提升保荐人执业质量,主要举措有:(1)重拳问责。2008年,对工商东亚融资及工商东亚证券罚款3800万港元;2012年,对洪良国际保荐人兆丰资本开出4200万元的罚单,并撤销其前董事总经理的代表牌照和负责人资格;(2)专项调查。2009下半年,香港证监会重点调查17家保荐人在IP0中的工作与角色。2011年3月香港证监会公布调查保荐人的工作缺失,包括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3)发布《有关监管保荐人的咨询文件》(下称《咨询文件》)。根据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和兆丰资本等案例的教训,香港证监会发布《咨询文件》,要求提升保荐人执业标准,建议失职保荐人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2012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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