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重复征税研究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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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息重复征税,是指在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制度下,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来源于公司所得税后利润的股息收入,再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股息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学术界一直进行着研究和探索。《管理世界》2011年第5期发表的关华、潘明星的学术论文《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及其减除》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解决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其创新之处有如下几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与管理》 2012年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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