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总结经验 推动评议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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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的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实践中创造出的一种新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一个时期里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在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或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被评议单位和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改进作风的一种监督形式。这种形式是地方人大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执法检查、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的重大发展和补充。近几年来,地方人大特别是基层人大不断探索、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动了评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大》 1995年24期
出版日期 199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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