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内离职,公司可以收取培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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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打算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希望以此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与工作能力,人力资源部为即将开展的培训拟定了《培训协议》和《培训与服务期管理制度》等章程。听说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果离职,即使是公司出资的培训.公司也不得要求员工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无责解除权。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培训,特别是试用期期间的培训,一般都是与业务相关的技能培训,若按此规定,岂不是试用期内培训都成了赔本生意,无法对员工的离职产生任何约束,公司只能承受为他人作嫁衣的风险。这样操作势必会影响公司在试用期提供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长远考虑对员工适应职位与职业发展也会产生消极影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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