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以德宏州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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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以德宏州为例

杨永玉

中共陇川县委党校    云南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678700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中的精神瑰宝,德宏州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彰文兴旅”建支柱的重大战略,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特色旅游开发体系意义重大。本文由引介德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入手,探索在彰文兴旅大背景下如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一、德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美丽的“孔雀之乡”—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处中缅边境,边境线长达503.8公里,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地区的门户。根据考古调查发现,早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的德宏州境内就有人类居住活动的遗迹,这里是古代百越、氐羌、百濮系民族向东南亚迁徙的路上桥梁,是古代“西南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拥有500余年的土司制度历史。这里风光绮丽,物产丰饶,历史悠久,古代和当今都有众多的民族,目前州内主要有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等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及外来23种少数民族。众多民族文化在这里交融荟萃,使德宏的民族文化资源积淀深厚,绚烂多彩,形成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德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历程

2004年以来,以云南省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会议在大理召开为标志,德宏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开启了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二十多年来按照国家非遗保护工作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工作原则德宏州非遗保护工作者经过多年的实践,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组织工作机构和长效的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了一支具有一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建档业务工作水平工作队伍中期全州文化普查工作共有347家单位1367人参与,并对671个村寨3264人进行了普查,共调查了375个项目,已形成文字材料100万字、照片5015张、绘画270份、乐谱149张、音像材料近3000分钟的513份专题报告,形成县级保护名录171份。

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下,州内规划和建设或挂牌了一批民族文化传习所(传习基地)。内设于州、县市两级文化馆的德宏州非遗保护机构,持续举办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题讲座和专题培训班以德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为专题,开展了大量展览展示活动。2019年,德宏州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项,传承人10人,其中去世4人;省级名录18项,传承人47人,其中去世12人;州级名录105项,传承人66人,其中去世12人;县市级名录88项,传承人193人,其中去世6人。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德宏州的傣族孔雀舞、阿昌族创世史诗《遮帕麻和遮咪麻》就属于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傣族泼水节、景颇族目瑙纵歌、德昂族浇花节等遗产项目已经成为国际、国内知名的民文化旅游品牌。德宏的传统民间手工技艺更是独具特色,傣族剪纸、户撒阿昌族刀具锻造技艺等民间手工技艺更是闻名遐迩享有很高的声誉。

(二)德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截至2023年末德宏州现有各级非遗项目436项,其中国家级14项、省级38项(含瑞丽大等喊村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陇川户撒乡新寨贺姐村阿昌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三台山乡德昂族传统文化保护区3个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州级110项、县级274项。傣族剪纸和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州共有代表性传承人579人,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名(已故5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5人(已故19人)、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6人(已故22人,取消资格1人);县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74人(已故35人,取消资格12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资金2万元//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资金8000//年,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资金4000//年,县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资金100015002000//年不等(芒市、瑞丽市、盈江县1500,梁河县1000,陇川县2000)。

全州建立了122专门非遗项目的传习所传承基地,大力支持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吸引年轻人参与学习掌握各类非遗技艺,加强非遗知识普及工作力度,先后建成德宏州非遗保护中心(州文化馆)非遗展示馆和芒市非遗项目展厅。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如德凤茶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德昂族酸茶体验馆。

德宏州非遗保护工作被全面纳入到德宏州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及文化和旅游等相关规划。各项法规规章制度、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先后制定出台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

202251日开始施行)《关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经费保障有力、机构人才支撑强化。20172021州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每年每人2000元,2022年起每年每人增加至4000元,并规定县市按照不低于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50%的比例安排县级传承人传习补助资金。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对促进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近年来德宏州在非遗申报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作为“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的子项目之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列入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德宏州3家非遗工坊被评为云南省第一批省级非遗工坊。深化非遗研究,宣传推广成效明显。先后整理和编辑出版《景颇族目瑙斋瓦画集》《大美德宏——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荟萃》等一大批非遗图册及资料性书籍,完成《中国戏曲剧种全集傣剧卷》编撰;拍摄宣传纪录片《寻找最美传统村落》。通过“2019云南非遗走进中华民族博物院暨云南非遗全国巡演(北京站)大力宣传推介了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2020,德宏州独有的国家级非物质遗产项目——傣剧的经典剧目《娥并与桑洛》第三场定情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百戏(昆山)盛典。傣剧《刀安仁》4个剧目,入选国家瑰宝百戏征集,《南西拉》音像入选视频征集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纪录片《傣剧喃幕西双》成功入围亚洲世界遗产影像展通过在影展中展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州委提出“彰文兴旅”战略后,德宏州不断探索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子,助力乡村振兴。德宏非遗项目滇西·丝路云赏之旅入选全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非遗主导乡村致富,阿昌族户撒刀锻制是国家级非遗项目,在陇川县户撒乡共有从事户撒刀锻制及销售刀具产品的人员有2000余人,年收入1000万余元,共有300户传统制刀家庭,通过锻制户撒刀致富,文旅融合产业化发展成效突出。非遗主导乡村旅游,芒市整合三台山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资源,通过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4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大力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工作2022统计资料当年共接待游客3万余人。

二、德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非遗保护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州共设1个非遗科1个州级非遗保护中心、4个县市级非遗保护中心,其中非遗科室工作人员1人、州县两级文化馆加挂非遗中心牌子,2个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不足。抢救、挖掘、整理、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全州各级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学历不高、综合素质也有待提高,县市做非遗工作的人员都是非专业人员,非遗工作开展不规范,难以适应非遗保护工作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需求。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因缺乏资金支持、保障,全州非遗传承和保护进展缓慢。国家、省级非遗保护资金拨付不到位。部分县市未能把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项目补助金和传承人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影响项目保护工作开展,同时影响后期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导致非遗部分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积极性不高,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州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州县市级财政投入不足,大部分基层非遗保护单位经费缺乏,一些工作难以有效开展。2009年德宏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每年由州财政安排全州非遗专项保护经费10万元,用于我州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但对于德宏州众多非遗项目无异于杯水车薪,且资金还不能保证每年拨付,从2018年开始,由于我州财政比较困难,该笔资金停止拨付,直至2021年又下拨了10万元专项保护经费。此外,州、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偏低,部分非遗传承人有情绪波动、传承保护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州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正确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旅游开发的关系、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坚决防止开发性破坏,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实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严守底线,压实责任,研究制定出台更多的政策法规,抓住牛鼻子,切实解决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问题,一是加大非遗人才的培养,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加强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传承管理,开展非遗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工程,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专业化队伍。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确实保证非遗资金投入,并不断逐年加大投入,落实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政策措施,加强非遗传承基地、传习馆(所)建设,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实施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

(二)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治支撑。借助自治州非遗条例出台的机会,加强非遗保护普法力度,不断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研究制定德宏州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办法、州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州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进一步织牢织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三)坚持系统保护,推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开展边境文化资源调查研究,切实加强项目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调查与抢救性档案记录工作持续抓好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体系的完善工作,通过传承人推荐、评审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夯实德宏非遗保护的基础。加大非遗调查和抢救性保护档案、非遗数据库建设工作力度全面做好非遗项目研究阐释与工作理论研究,以切实指导下一步的工作实践;加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力度,探索创建非遗特色街区,持续推进各级非遗工坊建设工作力度

围绕德宏州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推进全州非遗保护实践走向深处。加快推进全媒体传播,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中缅文化交流,着力打造非遗精品,不断提升德宏非遗保护工作影响力。持续开展非遗购物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宣传展示活动,继续组织参加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和云南省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活动,积极参加各级旅游交易会、南博会、国际性非遗节等活动,遴选推广一批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

参考文献:

1.穆贝玛途主编.大美德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荟萃[M].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2015。

2.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德宏州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内部资料。

3.郑强、王敏等:文旅融合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创新模式及实现路径研究——以四川少数民族地区为例[J].四川旅游学院学报,2024(3)。

4.中国青年网. 习近平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EB/OL]. https://news.youth.cn/sz/202405/t20240517_152590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