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收制度对跨国公司融资成本影响的理论分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国际投资的所得在几个层次上要征税。一般来说,东道国政府对在其管辖权范围内取得的所得要征收公司税。不管资本的所有权属于谁。许多国家对外国来源所得征收母国个人所得税。在某些情况下,母国政府也要征收公司附加税,而各国还对从国外汇回的所得征收预提税。这种重叠的税收管辖权使得某些外国来源所得既要缴纳母国税,也要缴纳东道国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政监督》 2011年20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