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海上拦截作为海洋边界控制的一种重要措施是在国家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其主要目的是防控非法移民、打击偷渡和人口贩运犯罪、防范恐怖分子入境等。然而,在"混合移民"的背景下,一些国家基于本国的国家利益往往忽略海上迁徙的难民和避难寻求者的合法利益,导致了对难民和避难寻求者的"推回",从而违反了不推回原则。联合国难民署近年来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对于协调"难民保护"和"边界控制"二者之间的平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了规制海上拦截行为并维护不推回原则,不仅要适度调整相关国际条约的相关内容、明确国家在公海上实施海上拦截的国家责任,还应确立以联合国难民署为中心的国际组织的监督地位。
简介:前现代反垄断法是指世界各国在1890年之前存在的各种反垄断的法律。在英美法系国家,前现代反垄断法以判例法为主,也有少量成文法,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前现代反垄断法主要体现为民法典和刑法典中的零星规定。我国自唐朝《唐律》开始,直到清朝,在综合性的法典中都包含有反垄断的条款。中外前现代反垄断法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主要包括:立法技术均较为原始;目标设定均较为含混;规制对象的范围均较为狭窄;制裁手段均较为单一;执行机构设置均较为简单。与此同时,我国与欧美各国的前现代反垄断法也在目标设定、规制对象、执行机构以及制裁手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从前现代反垄断法与现代反垄断法的连接关系上看,一方面,前现代反垄断法对现代反垄断法发挥了显著的历史铺垫作用,为现代反垄断法提供了观念基础和制度基础。另一方面,现代反垄断法又实质性地超越了前现代反垄断法:现代反垄断法更侧重经济目标;现代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范围大为拓宽;现代反垄断法在实施主体方面有了突出的创新;现代反垄断法的制裁手段更为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