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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客观不法排除,同时又以危险的优越认知理论作为其补充。这导致其陷入体系性和逻辑性的困境。其实,无论是自我答责原理、被害人教义学等法哲学理论,还是共犯从属性套用理论、构成要件范围理论等均无法自圆其说。摆脱该困境的唯一办法是将归责排除的路径从客观方面转换至主观方面,即排除归责的根据是行为人对被害人自我保护的合理信赖。即使行为人认识到被害人接受危险,但如果从规范目的或者社会交往规范看仍无法合理信赖被害人能够避免损害,那么行为人仍应对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自陷风险 危险接受 信赖原则 自我答责 被害人教义学
  • 简介:任何刑事法律制度都有一定的人性基础,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是分析人性的两种路径。对于传统社会中的亲亲相隐制度,个体主义持有否定态度,而整体主义的分析进路则相反。基于中国传统和现代语境中的整体主义观念,我们应当在刑事法律中重新引入亲亲相隐制度并对其进行改造和重构。

  • 标签: 亲亲相隐 刑事法律 人性 中国语境
  • 简介:船舶安全检查作为中国海事主管当局最核心的工作之一,由于海事行政法研究的严重滞后,使得对此项行为的概念和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进而造成功能定位的不当。针对上述问题,应当以中国本土实践为起点,并结合国际法和域外立法进行综合分析。船舶安全检查是中国特有概念,其性质应当定性为行政行为,船旗国监督检查的功能定位应当是“内部监督”与“临检”,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对船员实施违法记分当属越权。

  • 标签: 船舶安全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
  • 简介:关于版权与表达自由之间的关系,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即版权与表达自由之间存在剧烈冲突;两者之间不存在冲突,并且版权是表达自由的“引擎”。而对于化解两者的冲突,又有两种方案,即版权内部的协调机制,比如思想、表达二分法,合理使用等;从外部引入表达自由的抗辨,以对抗版权。以上论说各有其理,但是他们都认为版权是一种规制言论表达的制度,其实,这种论说偏离了版权是一种财产权的立法理念。本文试图对此论述进行反思,并从版权是一种具有公共财产属性的私有财产的角度,试图提出一些建议解决版权与表达自由冲突,以供学界批判。

  • 标签: 版权 表达自由 冲突 公共财产
  • 简介:时下高校教师的权益作为法律上的权利,其保障力度尽管不断增强,但这有可能忽视高校教师的精神层面的神圣使命。同时,高校教师的维权之路并不平坦,这与高校教师的职业定位困境关系密切。

  • 标签: 高校教师权益 法律保护 反思
  • 简介:我国的“罪数”理论并不发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司法实务中对于行为人的多个犯罪行为,特别是同种犯罪行为属于一罪还是数罪并不重视,理论上多数照搬外国刑法理论从而缺乏中国特色,更有甚者,罪数理论与司法实践相脱节,形成了理论没有实践基础、实践没有理论支撑的局面。

  • 标签: 理论与实践 罪数理论 现状 犯罪行为 司法实务 中国特色
  • 简介:从古到今,在西方有主观法和客观法同时存在的观点。所谓主观法就是国家制定法,所谓客观法即自然存在的非制定法或客观事物固有的规律。主观法律观指出了法律的意志性、人造物属性,强调了个人在法律存和发展中的作用;客观法律观则指出了法律的客观性,即非主观随意性,强调了法律与事物的本性、客观规律的内在关系,认为法律的存在和发展是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两种看似对立的观点各有其合理性和片面性,它们的同时存在和论辩促进了西方法理学的繁荣和发展。

  • 标签: 西方 二元法律观
  • 简介:经济法体系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目前却远未形成共识,此文通过对经济法研究现状的检讨,从新的视角反思经济法体系的问题,提出了正确认识和重构经济法体系的理论依据。具体分析了经济法体系的内部结构及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分析了经济法体系的外部关系,分析了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全文的核心思想是从经济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出发,在把握经济法与相关法部门的联系与区别的基础上,确立经济法体系的概念范畴

  • 标签: 经济法体系 学理概念 重构
  • 简介:近年来,因酒驾致人伤亡事件频发,已逐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更成为我国司法界重点研究和探讨的社会课题之一。

  • 标签: 醉酒驾驶 交通肇事 司法审判 预防
  • 简介:在是否要求申请人特定财产保全标的物这一问题上,应考虑当事人主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益平衡、申请人的财产查明能力、保全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等几个因素。在当事人主义原则的总体要求之下,申请人需要明确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标的物,这应该为一项基本原则和要求;而为了弥补当事人财产查明能力的不足,促进财产保全功能的发挥,申请人不需要明确采取保全措施的标的物应该为例外,针对例外需要设置较为详细的操作程序。

  • 标签: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标的物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特定化 网络查控机制
  • 简介:我国现行的民事案件受理制度存在"起诉难"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便是直接针对这一问题的提出的。现行民事案件受理体制的实质和关键问题在于起诉条件设置的不合理,即错误地将实体判决要件(诉讼要件)置入起诉条件之中。这导致起诉受理时法院必须对实体判决要

  • 标签: 案件受理 起诉条件 诉讼要件 现行民事 制度改革 诉讼费用
  • 简介:从今年3月下旬到6月上旬,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悍然对南联盟发动了70多天的空袭。对北约的这种野蛮的侵略行径,联合国未能采取维护一个主权国家的主权和安全的任何措施。难怪3月26日安理会以3票赞成,12票反对未能通过一项要求北约立即停止非法军事行动的决议时,俄代表称之为"国际社会的一大耻辱!"这一事件应引起我们对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反思

  • 标签: 集体安全机制 联合国宪章 安理会 常任理事国 否决权 大国一致原则
  • 简介:"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是中国财政预算正当性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预算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并体现财政预算的正当性。财政预算实际执行时对法定预算的偏离,就是执行人对财政预算正当性的违反。目前中国的财政预算在收入的组织、增长的速度与方式、财政支出的结构与重点、对经济的调节与收入的分配,以及预算的结构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动摇了财政预算的正当性基础。反思财政预算的正当性,有利于全面落实预算法定的原则,规范预算的收入与支出,纠正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强化财政的公共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提高公民的财税幸福指数,维护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真正实现财政"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正当性目标。

  • 标签: 财政预算 预算效力 预算正当性
  • 简介: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其他诉讼方式难以替代的独到的公共利益实现功能.代表人诉讼分为代表人共同诉讼和代表人集团诉讼,前者是在共同诉讼的前提和基础上发展而来,后者则突破了共同诉讼的极限,在不要求所有的人起诉的前提下,由代表人代表集团起诉,进行集团诉讼.

  • 标签: 代表人诉讼 代表人共同诉讼 代表人集团诉讼
  • 简介:我国刑法分则中的择一罪过立法主要包括基本犯罪过形式不明的立法、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立法和选择性罪过形式立法。刑法学理论长期以来坚持的"单一罪过说"和近年来提出的"复合罪过说"都无法合理地解释择一罪过立法,应当针对择一罪过立法确立"择一罪过说",并通过建立"规范—事实"论的罪过形式判断基准来展开。择一罪过立法虽然有利于惩罚犯罪,但是给责任主义带来较大的冲击,致使严格区分故意与过失在量刑上失去意义,具有明显的不妥当性。应当在责任主义的指导下,明确区分择一罪过立法中包含的故意犯和过失犯。

  • 标签: 择一罪过立法 择一罪过说 罪过形式判断基准 责任主义
  • 简介:作为国家司法成本控制的产物,刑事速裁程序具有案件繁简分流、节俭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功效,然而,刑事速裁程序也存在着适用范围狭窄、适用率低、被告人权利限缩等缺失。当然,在基本原理契合度方面,我国刑事速裁程序还存在与正当程序理念及平衡原则相冲突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建构既应适当扩大适用案件的范围,这与速裁程序设置的目的是一致的。此外,也应当通过正当程序提高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水平,以及在兼顾国家利益、被告人利益的同时,也应当适度关注被害人的利益,这属于刑事司法系统人性化的、利益兼顾的处置方式。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制度设计 理论反思 重构
  • 简介:通过对某基层法院的调查发现,实践中通过“借”、“换”、“要”等方式“隐性”超审限的行为普遍存在,不但背离程序正义与效率原则,侵犯被告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之所以存在这一顽疾,法律规定固然有一定的局限,而法院角色的失位与外部监督的不足也难逃其咎。要从司法层面解决这一难题,法院要回归本职、确保司法中立;同时要细化审限管理规定,规范延长审限的审批程序;另外还要规范司法文书,完善对超审限行为的外部监督机制。

  • 标签: 审限 “隐性”超审限 延长审限 刑事诉讼
  • 简介:当前,我国风险规制领域公众参与正处在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的困境,这实则暴露出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形式化。针对这一问题,主流法律学者主张应当通过利益组织化建构所谓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来解决公众参与形式化的问题。从理论渊源上考察,公众参与的利益代表模式遵循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强调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竞争、博弈来对风险规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这种公众参与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实质是协商论辩而非对抗妥协,因此在风险规制参与模式上应当向协商转向,建构一种以协商民主为理论基础的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借由多元主体的协商对话来强化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形式化,最终塑造风险规制决策的正当性。

  • 标签: 风险规制 公众参与 利益代表模式 协商模式 协商民主
  • 简介:按照行为效果、规范逻辑、规范目的,民法规范可分为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以及宣示性规范。对强行性规范的分析,需要结合强行性规范所具有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内容进行综合探讨。依据该种标准,文章将该规范分为指导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可以分为补充性任意规范与解释性任意性规范,法国的补充性规范等同于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是许可行为人从事某行为的规范。许可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不同,因在许可的范围之外,是法律所禁止的内容。宣示性规范,是并不具有明确的命令模式与行为效果的规范,该种规范是其他规范乃至民法体系建立的基础。该种规范经常以不完全法条的形式出现。

  • 标签: 类型化 强行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许可性规范 宣示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