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用经费是衡量教育投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我国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一直按照1992年颁布的《普通中小学公用经费实物消耗定额》中的参考定额标准进行制定,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公用经费的充足性未得到充分重视,拨付的公用经费不能满足学校和学生达到较高学业产出的实际需求。为此,需要改革现有国家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制定手段,将公用经费的拨付标准与学生的学业需要相结合,运用成本函数法等科学的手段测算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充足性水平,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在中部和西部的人口大省)公用经费的拨款基准,这样不仅可避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过低、教学质量低下的情况,也有助于监督教育支出过大、成本过高、教育设施建设讲排场等资金浪费现象,同时能促进教育发展走向均衡化、稳定化。